
家住本市的黄某是一名养鱼爱好者,一次,某观赏鱼馆为其鱼缸换水不久之后,黄某却发现最昂贵的一条银龙鱼不幸“夭折”。在与观赏鱼馆交涉未果后,黄某来到市消保委东城分会讨要说法。
据黄某介绍,此次是该观赏鱼馆第三次为他换水了,每次换水付款100元,这次也是这样讲定的。黄某说,前两次虽然也有鱼死掉的情况发生,但都是一些价格较低的普通鱼种,且每次观赏鱼馆都会赠送给他几条价格差不多的观赏鱼予以补偿。然而这次死掉的是一条价值约3000元的银龙鱼。黄某认为,以往换水都是将鱼缸里的鱼全部捞出后再进行换水的,此次却是一边放水一边又进水,水完全未经过任何处理,因此导致了银龙鱼“夭折”。黄某还认为,既然他们收费服务,就存在一定的合同关系,因此银龙鱼的“夭折”,观赏鱼馆必须承担全部的责任。
对于黄某的说法,观赏鱼馆方则有着不同的看法,他们认为,为了保证银龙鱼的安全,他们曾经提出要像前两次一样,让黄某将银龙鱼送到观赏鱼馆后实施换水,可这一提议未被黄某重视,反而被他以以前银龙鱼有伤在身,此次鱼已经完全康复为由拒绝了。另外,观赏鱼馆工作人员还表示,银龙鱼的死亡是由于黄某耽误了放药的时间。原来在换水结束后,观赏鱼馆工作人员曾经要求黄某随其一起至观赏鱼馆中取一种叫“鱼乐宝”的药物,但黄某并未及时取药。
由于双方分歧过大,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。消保委提醒,观赏鱼馆工作人员在承接这种贵重鱼种的业务时,一定要慎重;消费者在对待此类情况时应听从专业人士的建议,并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责任,消费后还要索取相关凭证,为维权留下有利依据。(飞燕姚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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